职权类型 |
职权编码46900500+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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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子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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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 |
ZJ-JC-0006 |
对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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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26号,2015年4月24日公布并施行)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海南省文昌质量技术监督局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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