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权编码46900500+ |
职权名称 |
职权依据 |
行使主体 |
行政裁决 |
GS-CJ-0001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行政法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主管机关作出裁决。 |
海南省文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流程图: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