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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场销售的农药和农产品实行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7-04-10 15:0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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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13

行政检查

GS-JC-0013

市场销售的农药和农产品实行监督管理

【地方性法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2005年6月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公布,根据2016年9月28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7号《关于修改〈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三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市场销售的农药和农产品实行监督管理。

海南省文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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