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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国家安全局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职责边界(无)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无)

  

一、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1

负责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

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选址进行审批

 

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报建进行审批

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进行审批

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涉外交易进行审批

2

对违反反间谍法的有关情形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查封、扣押

 

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依法对其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

为确保依法执行任务采取必要的执法保障措施。

依法执行任务时,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依法执行任务时,进入有关场所、单位

 

依法执行任务时,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依法执行紧急任务,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因反间谍工作需要,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

 

4

负责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根据职责分工,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

 

对于获取的涉及国家安全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

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对情报信息的鉴别、筛选、综合和研判分析

5

采取有关处置措施对国家安全危机进行管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采取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应的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强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统一向社会发布

6

追回相关的涉案财物。

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或者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明知是间谍活动的涉案财物进行追回

 

7

对协助、支持情报搜集和反间谍等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个人给予保护。

因协助、支持情报搜集和反间谍等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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