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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和奖励先进残疾人以及助残先进单位、个人

发布时间:2016-07-08 15: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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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行政

奖励

CL-JL-0001

 

表彰和奖励先进残疾人以及助残先进单位、个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第十三条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以及和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昌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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