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
类型
职权编号
46900500+
职权名称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
政
强
制
ZF-QZ-0002
对二、三轮摩托车的暂扣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文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暂扣非法运营二、三轮摩托车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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