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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发布时间:2016-07-18 11: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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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HY-XK-0002

临时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主席令第61号)

第五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使用特定海域不足三个月,可能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和其他用海活动造成重大影响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海域使用证。

文昌市

海洋与

渔业局

 

临时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流程图

1、事项名称:临时海域使用申请审批

2、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3、办理结果:海域使用权证书

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5、法定时限:25个工作日

6、办理条件:(1)项目用海符合海洋功能区划;(2)申请海域没有设置海域使用权,没有存在权属争议;(3)申请海域界址、面积清楚。

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海域使用申请书;(2)海域使用论证材料;(3)相关资信证明材料;(4)海域使用测量报告书(含宗海图);(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7责任人:黄良锐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 务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受 理

曾  妹

海域股股长

63330450

5个工作日

审 核

符  前

副局长

63331183

5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

 

 

 

 

审 批

黄良锐

局  长

63331149

5个工作日

办 结

曾  妹

海域股股长

63330450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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