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
编码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其
他
类
SW-QT-0010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登记
【部门规章】《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七条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备案:(一)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二)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三)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文昌市商务局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