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处
罚
|
JT-CF-0001
|
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2004年4月30日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文昌市交通管理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