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检查

城市燃气管理的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6-07-07 10:07    字体[ ]
   
分享到:

 

 

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46900500+

 

职权

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JS-JC-0006

 

城市燃气管理的监督检查

 

行政法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0年10月19日公布,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燃气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燃气管理的监督检查流程图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