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项目
子项
其他类
GT-QT-0003
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结果
【规章】《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11 号)
第二十二条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 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文昌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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