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其
他
类
GA-QT-000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变更登记备案
【行政法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2002年8月14日公布,2002年11月15日起施行。)第十三条第二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到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文昌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