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
政
确
认
GA-QR-0003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或者更正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文昌市公安局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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