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
政
检
查
GA-JC-0002
典当业检查
【规章】《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经商务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安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典当业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对典当业进行治安管理。
文昌市公安局
版权所有: 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 维护:文昌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2717号-1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东路文航花园办公楼3楼
电话:0898-63292628 邮编:5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