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
政
检
查
GA-JC-0009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环节的检查
【行政法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06年4月26日公布,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文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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