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
政
强
制
GA-QZ-0003
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
【行政法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国务院令第127号,1993年9月4日发布施行。)第七条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文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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