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
政
强
制
GA-QZ-009
对醉酒的人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至酒醒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第38号,2005年8月2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第二款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文昌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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