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项名称: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2、 申办主体:企业
3、 办理结果: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证
4、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6、 办理条件:(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申请材料:1、提交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审批表;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5、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6、活动场所平面示意图、临时搭建设施结构图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7、场馆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合格报告;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办理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二条。
7、 负责人:潘小刃
环节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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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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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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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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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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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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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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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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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663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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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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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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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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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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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6368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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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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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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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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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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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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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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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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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7663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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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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