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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

发布时间:2016-07-08 17: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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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GA-XK-0004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

【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2月16日发布,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三十八条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文昌市公安局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流程图

1、 事项名称:剧毒化学品购买

2、 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3、 办理结果: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4、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6、 办理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二)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有具备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资质以及岗位人员资质。(四)有安全评价报告。申请材料:①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②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③企业法人、办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④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证审批表》;⑤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资质以及岗位人员资质复印件;⑥安全管理制度;⑦安全管理制度;⑧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登记表;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办理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38条;2、《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第5条。

7、 负责人: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受理

王永义

民警

13976368869

1

审核

黄宏飞

大队长

13807612858

1

审批


政委


1

办结

王永义

民警

13907506828

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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