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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行业许可

发布时间:2016-07-08 17: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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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GA-XK-0006

 

特种行业许可

 

典当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公布,2004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35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文昌市公安局

 

 

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公布,2004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37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 核发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公布,2004年7月1日起施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36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规章】《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11月10公安部发布施行。)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典当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1、 事项名称:典当特种行业

2、 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3、 办理结果:典当特种行业许可证

4、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6、 办理条件:(一)取得了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二)房屋建筑和经营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消防管理规定。(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及《特种行业审批表》(一式三份);2、《典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5、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建筑结构图;6、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7、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8、查验证件(照)、当物保管、可疑情况报告等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10、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质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办理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5项。

7、 负责人:潘小刃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受理

邢丽虹

协警

13876634233

3

审核

符策跃

民警

13807610630

8

审批

潘小刃

审批办主任

13976560981

3

受理

邢丽虹

协警

13876634233

1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流程图

1、 事项名称: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

2、 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3、 办理结果: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4、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6、 办理条件:(一)建筑、消防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固定、合法的营业场所,房屋建筑质量及消防安全必须依法通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验收;(二)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三)旅馆业必须配置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要求的电脑、扫描仪、信息传输线路,并按要求安装信息系统;(四)旅馆业必须配有能熟练掌握登记验证、信息录入操作业务的前台登记、管理人员,并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或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申请材料:1、申请报告(说明资金来源、股份组成、安防设施建设等情况)及《特种行业审批表》(一式三份);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股东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4、营业场所产权或租赁证明材料及复印件;5、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质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及复印件;6、经营场所、财务保管室平面图、建筑结构图、监控设备、保险箱(柜)及消防设施的位置分布图;7、来访会客登记、楼层服务管理、值班巡逻、员工培训等管理制度;8、贵重物品保管、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可疑情况报告、入住验证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9、治安保卫组织、治安保卫人员、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10、来访会客登记、楼层服务管理、值班巡逻、员工培训等管理制度。办理依据: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88号令)第四条第一款。

7、 负责人:潘小刃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受理

邢丽虹

协警

13876634233

3

审核

符策跃

民警

13807610630

8

审批

潘小刃

审批办主任

13976560981

3

办结

邢丽虹

协警

138766342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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