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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坝运行方式变更审批

发布时间:2016-07-18 17: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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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型

职权

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政许可

 

SL-XK-0014

 

大坝运行方式变更审批

 

 

【行政法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1991年3月22日发布施行)第二十六条对尚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类,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或者废弃重建。在除险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经论证必须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应当报请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文昌市水务局

 

 
大坝运行方式变更审批流程图

1、事项名称:大坝运行方式变更审批

2、申办主体:个人/企业

3、办理结果:XXX水库大坝运行方式变更批复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6、办理条件:本市水库大坝运行方式变更

7、申请材料:(1)申请书(一式二份);(2)大坝现状资料;(3)大坝坝址的水文、地质资料;(4)大坝运行方式变更后产生的影响及经济效益分析论证成果。

8、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1991年3月22日发布施行)

第二十六条  对尚未达到设计洪水标准、抗震设防标准或者有严重质量缺陷的险坝,大坝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类,采取除险加固等措施,或者废弃重建。

在险坝加固前,大坝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保坝应急措施;经论证必须改变原设计运行方式的,应当报请大坝主管部门审批。

9、责任人:高富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   务

联系方式

工作日

受理

吴冠宏

副主任

0898-63282375

1

业务室初审

 

庄义程林明经

审批办主任

建设与管理室主任

0898-63282375

2

专家评审

现场勘查

--

--

--

--

业务室审核

庄义程林明经黄兹雄

审批办主任

建设与管理室主任副局长

0898-63282375

3

审批

高富

局长

0898-63282375

2

办结

庄义程

审批办主任

0898-63282375

2

说明: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特殊环节时间不计入办理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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