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关闭破产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办法》(琼人劳保〔2004〕231号)
一、改制关闭破产企业制订职工安置方案,必须首先依法严格清理劳动关系。改制关闭破产企业应当认真审查职工档案,核实职工进入本企业的手续、劳动合同是否齐全,有无工资表、社保参保记录,有无派工单、岗位考核记录等,以个人人事档案资料为基础,结合企业管理资料以及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调查佐证,依法、民主、公开地全面清理劳动关系,并严格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劳动关系处理等问题意见的通知》(琼府办〔2006〕10号)等文件精神,确定职工安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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