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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2016-07-19 11: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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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项目

子项

RS-QR-0004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劳保专[2003]54号)第三条 资格认定的程序、权限。本人申请并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经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德、能、勤、绩考核合格者,报下列机构办理认定手续。初级资格认定:县、市属单位人员,报所在县、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认定,省属单位人员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认定。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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