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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

发布时间:2016-07-20 10: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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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型

职权编码

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

主体

项目

子项

RS-JF-0001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

 

海南省人事劳动厅、海南省财政税务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琼人劳薪〔199439号):第四条规定“审批权限:省直单位报主管部、委、办、厅审批;市县各单位,分别由各市、县人事劳动局审批”。

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琼民发〔20124号)

第三条规定 一次性抚恤金审批程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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