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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

发布时间:2018-06-12 11:06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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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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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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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

 

 

 

  

LW-XK-0014

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

    第十一条 国家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体育锻炼标准,进行体质监测。
    国家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社会体育活动进行指导。

规章《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

第十四条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一)县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二)地(市)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省级协会批准授予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三)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全国性协会批准授予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四)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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