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许
可
LW-XK-0013
二、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
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地方性法规】《海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实施细则》(琼文体2014年6月17日修订)
第六条 各市、县(自治县)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授予本行政区域内二、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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