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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发布时间:2016-07-14 11:0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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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

职权编码46900500+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行使主体

项目

子项

行政许可

FG-XK-0002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规章】《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2号)。

第三条 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分为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

第四条 根据《核准目录》,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范围为:

(一)《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 3 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 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

(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 5000 万美元以下的其他限制类项目, 由省级政府核准。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 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 亿美元以下鼓励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三) 前两项规定之外的属于《核准目录》 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

(四)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 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 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 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 是指本条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的通知(琼发改外资〔2015〕846号)

二、……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不含1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各市县发改委(局)核准。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二)、申办主体:企业

(三)、办理结果:外商投资xxxx项目核准的批复

(四)、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五)、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海南省目录)的规定;

2.项目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项目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项目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5.项目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项目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7.项目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总投资(含增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项目;

(七)、责任人:韩琅

 

环节名称

办理人

职务

联系方式

办理时限

受理

林安娜

办事员

63282370

3个工作日

黄语涵

办事员

63282370

审核

梁振武

窗口负责人

63330465

2个工作日

业务科室审核

周文陶

副主任

63331029

2个工作日

韩琅

副主任

63330892

王中

副主任

63330892

审批

林方江

主任

63330529

2个工作日

办结

林安娜

办事员

63282370

2个工作日

黄语涵

办事员

6328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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