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13-6/2025-92514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文机关:文昌市政府办 成文日期:2025-10-2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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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莫刘岸等7名同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 文 号:文府〔2025〕261号发布日期: 2025-10-27 10:32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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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
莫刘岸等7名同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
荣誉称号的决定
文府〔2025〕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企事业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期,在建设世界一流国际航天城征程中,我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威胁和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无私无畏、舍身救援,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大义凛然的正气之歌,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平安文昌深入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根据《海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莫刘岸、陈华圣、杨绳雄、符持、符永林、范植、陈奕琳同志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不断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质,自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帮助他人、救助危难成为更多人的行动自觉。各镇场、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发展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推动形成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文昌、法治文昌汇聚强大正能量。
附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名单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名单
莫刘岸 海南省文昌市东郊镇中心卫生院急诊科护士长
陈华圣 海口经济学院学生
杨绳雄 海南红月休闲海钓有限公司船长
陈奕琳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教师
范 植 海南省文昌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符永林 海南省文昌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符 持 海南省文昌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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