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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文昌市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草拟了《文昌市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7月2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截至2025年8月8日。公示期间共收到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1条。经我局认真讨论后,共采纳意见1条,具体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说明。
附件:
《文昌市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关联征集调查稿件:关于《文昌市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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