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5636567-4/2026-4061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2026-06-30 11:39
-
标 题: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通知书-刘美娟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6-30 11:3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立案通知书
文昌综执立通字〔2026〕第291号
刘美娟:
经初步调查,你(单位)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位于文昌市昌洒镇月亮湾世茂小区13栋(A5)-(C4)-102房周围的庭院进行扩建(建设围墙)的行为,涉嫌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 的规定,符合立案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立案,由郑有刚、欧大涛等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本案。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如你(单位)认为上述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办理情形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你(单位)应当积极协助本机关开展调查、检查,并如实回答询问,不得阻挠,否则将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联系人: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 0898-63398980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6月30日






中国政府网
琼公网安备 469005020001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