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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 标       题: 文昌市二〇一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1-03-31 12:0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制了文昌市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起至20101231止。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wenchang.ha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市机关办公大楼三楼,邮编:571300,电话:0898-63330335,传真:63330069,电子邮箱:zhengfuban@hainan.net)

  一、概述

  2010年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稳步推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工作,确定了市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直各部门、各镇、农林场也相应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164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162人。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印发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和规定。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积极打造信息平台。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切实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及时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等相关信息。

  ()加强学习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参加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参加各类会议培训2次,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共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近250人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市政府门户网站设政务公开栏,公开的信息有:领导信息、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社会事业等信息。

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3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3条,占9.9%;法律、规章、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93条,占8.2%;规划计划类信息34条,占1.4%;行政许可类信息58条,占2.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68条,占7.1%;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11条,占30.2%;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5条,占4.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占0.4%;工作动态等其他类信息856条,占36.3%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图书馆和市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和利用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市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暂不存在对依申请公开的请求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全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目录不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不全,有些人员对相关知识的学习不到位,报送信息的质量欠佳。二是政务公开依然还不够深入。有的单位未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做好公开,存在不按时公开或不公开的情况。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固定,有的身兼数职,工作岗位时有变动,影响工作稳定持续开展。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特别是要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工作。依据《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对未按《条例》要求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同时做到人员岗位变动要及时做好业务衔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文昌市政务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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