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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4-5470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4-08-05 16:13
  • 标       题: 文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文昌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试点应用项目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8-05 16:1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文昌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试点应用项目的公告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在我市开展文昌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试点应用工作,拟遴选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合作。现公告如下:

一、牵头单位

    文昌市医疗保障局

    二、合作范围

文昌市域内针对1家医保定点血透机构、3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合海南省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开展医保场景监控血透场景、购药场景试点应用工作。

三、具体内容

(一)血透场景实现

1.人脸建档:对未在本机构人脸建档的患者,由护士通过便携式认证服务终端进行人脸信息采集并建档;

2.签到签退:在患者透前、透后称重的过程中,通过挂载在体重秤上的人脸识别终端自助采集患者人脸信息进行签到、签退;

3.数据上报:基于血透信息管理软件所采集的血透患者治疗过程数据(包括:排班信息、医嘱信息、治疗信息、耗材信息、设备信息),通过接口的方式将相应数据上报至场景监控系统;

4.异常申诉:对于场景监控分析出来的异常记录,需要血透中心进行申诉的情况,由护士通过便携式认证服务终端进行申诉。

(二)购药场景实现

1.本人购药:患者本人到药店进行购药时,通过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或桌面式智能终端进行刷脸购药,场景监控获取人脸信息;

2.委托购药:对于需要委托他人进行门特购药的,由患者通过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联动电脑客户端,或者现场的桌面式智能终端进行刷脸认证并绑定委托关系,被委托人现场购药时,需要刷脸并验证被委托人与患者本人的委托关系后,方可购药。

四、拟合作单位资格条件

(一)在国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3级或以上;具有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701);具备信息安全服务认证2级或以上的系统安全集成类认证以及系统安全运维类认证;

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且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通过上述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

(五)报价函。报价函的方式采用合计报价,并进行密封。

上述材料若非原件,则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七、预算金额和选聘方法

    (一)预算金额:35万元以内。

(二)选聘方法:选聘工作由文昌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对参加选聘报名的所有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的具体报价金额采用合理低价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名额有三家及以上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按最接近平均值确定中选单位,若剩余单位有三家及以上且最接近平均值有两家及以上单位时,则从最接近平均值的单位中抽取确定)确定中选单位(备注:报名不足三家单位,不影响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开展)。

八、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不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文昌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文昌市文蔚路55号就业大厦605室

    邮箱:jjjg_wcsybj@hainan.gov.cn

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0898-6338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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