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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MB101348-7/2023-47054 主题分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发文机关: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03-22 11:30
  • 标       题: 关于印发文昌市2023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3-22 11:3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昌 市 教 育

关于印发文昌市2023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属各学校、各幼儿园,农场(所)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琼卫妇幼〔20227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文昌市2023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3月22      

    (此件主动公开)






文昌市2023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增强我市学生保护眼健康意识,有效减少近视所导致的眼部并发症和视力丧失,减轻由此造成的社会负担和经济负担,我市继续在全市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民办)开展学生眼疾病筛查诊疗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1.搭建海南省学生眼疾病防治网络,按照“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市县医院筛查→省级医院医治→保健院档案管理”模式,形成“普查→追踪→分析→干预”全方位防治体系。

    2.普及眼健康知识,改善学校、家庭视觉和眼卫生环境,端正学生用眼行为。

    3.推进我市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普查能力建设,建立学生眼疾病档案,对影响学生眼健康的疾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减少视觉损伤。

(二)具体目标

1.筛查年级的学生眼疾病筛查率达到90%;

2.学生眼疾病筛查阳性的个案随访率达到80%。

二、工作内容

(一)筛查对象

    2023年分别选取全市幼儿园大班、小学三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进行筛查,计划筛查18000任务详见附件1

(二)筛查组织

长:符叶艳  卫生健康党委委员

副组长:王康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邢晓燕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员:黄向阳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室主任

    市教育局体卫艺室主任

    市教育局体卫艺室专干

龙秀蕊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室办事员

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医生

林婷婷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医生

管理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保障、工作联络、档案及信息系统填报、整理和报送等。

    2.筛查小组:我市组建2个筛查小组,分别由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成立1个筛查小组,每个筛查小组由6名经培训合格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眼科医生)组成,负责项目的检查评估。各筛查小组将筛查资料收集送到市庆龄妇幼保健院,由市庆龄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落实系统填报。

(三)项目流程

    1.筛查准备:由学校先行向家长发放项目筛查告知书(附件4),家长签名后回收;并向筛查小组提供《文昌市学生眼疾病筛查登记表》(附件3),学校组织填写《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附件5),附件3和附件5的序号需一致,采集相关基础信息,提供筛查所需场地和配合人员。

    2.筛查:筛查小组按检查项目逐项进行筛查,并填写筛查结果。其中,3-6岁儿童(托幼机构):眼睛结构及外观、眼位检查、眼球运动检查、视物行为观察、视力筛查(可配合者)等;6-15岁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阶段):视力检查、33cm眼位、裂隙灯、屈光度,有一项异常者,依次做小瞳验光、生物测量、眼压、眼底四项检查,筛查结果填入《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中,同时向学校反馈筛查结果。筛查单交由项目管理员留底保存。

    3.干预:(1)个体干预。参照盲和视力损害标准(WHO 2009),要求筛查结果为盲及视力损害≥1者转诊至省级医院(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省眼科医院等)诊断治疗,其余筛查结果异常者转诊至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眼科门诊进一步诊断治疗。干预治疗费用按规定由城乡医保、医疗救助和个人支付等途径解决。2)群体干预。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筛查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的现场指导、讲座培训等宣传教育,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和行为,减少视觉损伤。

    4.随访:对筛查结果阳性者半年内随访一次,随访由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与学校共同完成,市庆龄妇幼保健院提供阳性名单给学校,再由学校班级老师通过家访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随访,内容包括:询问家长是否带孩子到眼科门诊做进一步诊断治疗。失访应注明原因,并将结果报送至市教育局。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2月: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育局根据省级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调整组建筛查组织,确定筛查学校,分配筛查任务,配置筛查设备,开展学校内部培训等;开展筛查小组培训考核。

    20233-11月:各筛查小组开展项目筛查工作,除文城城区幼儿园为下半年开展外,其他学校需在6月前完成筛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筛查各项工作;专家组进行现场质控和督导。

    202312月:市庆龄妇幼保健院总结项目年度成果,报送项目领导小组。

    四、经费保障

(一)项目标准

1.筛查27元/人;

2.项目管理经费4.5/人(信息录入1元/人;筛查保障:包括设备及系统维护、项目组织、培训、宣传、印刷督导、阳性随访及管理等,3.5/人)。

(二)经费来源

项目经费由省、市两级财政配套,共61.69万元。

(三)经费管理

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五、组织保障

全市学生眼疾病筛查由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市教育局配合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和保障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曾宪前卫生健康委主任

长:符叶艳卫生健康党委委员

王康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员:黄向阳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室主任

    市教育局体卫艺室主任

陈景舒卫生健康委医政室负责人

    卫生健康委疾控室负责人

邢晓燕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陈泽江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生眼疾病筛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专家组、保障组和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作。

(二)专家组

长:  市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 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主治医师(挂职)

员:庄耿刚  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符乃方市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市庆龄妇幼保健院执业医师

专家组主要负责制定项目技术规范,对全市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筛查小组技术培训、现场筛查质量控制与督导工作,撰写技术报告,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保障组

长:邢晓燕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组长:    市教育局体卫艺室主任

员:龙秀蕊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室办事员

    市教育局体卫艺室专干

  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保健科执业医师

        林婷婷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公卫医生

保障组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督导方案,开展项目组织培训、工作指导、数据分析、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尽早部署;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参照《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防控工作方案》(文卫2020〕69号);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把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作为改善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重要工作来抓。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人员、经费和设备统筹管理,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建立项目筛查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负责全市工作督导及考核;负责信息管理,建立学生眼疾病筛查系统;负责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展分析汇报等。

2.市教育局:做好项目学校组织保障、计划安排工作;提供项目学校和学生基础信息;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幼儿园及学校做好内部培训、现场筛查、健康教育等工作。

3.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协调联络具体筛查工作;负责档案及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阳性随访管理;组织培训、督导及考核等工作;加强本机构眼保健能力建设

4.各筛查机构:支持配合卫生健康、教育等行政部门,开展筛查技术具体实施工作,在填写筛查单时字迹要清晰可,项目要完善。

    5.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负责筛查场地和协调人员保障,各筛查点提供50平米左右光线充足的场地、10平米左右照明相对较暗的房间各1—2间,小学筛查场地以中心小学为主,各中心小学负责组织统筹安排辖区内各小学校学生进行筛查,原则上学校学生满150人的筛查小组直接进学校筛查,学生不满150人的则由中心小学统一组织筛查;负责提供并填写学生基本信息(附件3和附件5,尤其是学籍号/身份证号);向家长发放并回收项目告知书;协助做好筛查组织,将筛查结果反馈给学生、并做好阳性随访等工作,由学校班级老师通过家访或打电话的方式对筛查结果阳性的学生(名单由市庆龄妇幼保健院提供)进行随访,随访内容包括:询问家长是否带孩子到眼科门诊做进一步诊断治疗。失访应注明原因。

(三)加强信息管理

    市庆龄妇幼保健院安排信息人员应于每日更新录入筛查个案,个案录入尽量与筛查同步,避免拖延,并将有关报表和数据报送至信息系统,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筛查经费拨付依据和考核评估数据由系统导出。

(四)做好宣传倡导

   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共同做好项目宣传发动,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为载体,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作用,使眼健康防治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提高项目参与度。积极引导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五)加强质量控制

要将项目纳入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辖区的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质控评估和工作分析。

联系人及电话:

    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室黄向阳、龙秀蕊,63299239;市教育局体卫艺王志63225256 ;市庆龄妇幼保健院保健科林婷婷63396509。

附件1:文昌市2023年学生眼疾病筛查任务分配表

附件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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