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295-0/2024-3923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2024-05-1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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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申报“科技副总”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17 15:5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关于申报“科技副总”的通知
各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进一步引导广大人才服务和支撑文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根据《文昌市关于选聘“科技副总”的工作方案》,我局向全市各企业征集了“科技副总”的岗位需求,现将征集的需求岗位进行公布(见附件1),同时根据需求岗位向有关单位、个人征集“科技副总”人选,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科技副总”主要指在聘任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方面的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副主任以及其他形式的技术副职。每家企业选聘“科技副总”一名。
二、申报对象
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柔性人才中符合企业岗位需求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
(一)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
(二)一般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拥有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或科研成果,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按照相关要求应该回避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业领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科技副总”选聘程序
(一)组织申报。市科工信局将征集的企业“科技副总”需求进行公布,并组织单位、个人根据市要求和企业需求推选报名。
(二)推荐建议。市科工信局根据报名情况向企业推荐建议名单。
(三)沟通协商。企业与意向人选进行沟通协商。
(四)聘用上岗。企业和科技副总双方协商签署《“科技副总”挂职聘任协议书》。
四、工作要求
有意向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填写《文昌市“科技副总”申报表》,并于8月18日前报送至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附件:1.《企业聘任“科技副总”需求情况汇总表》
2.《文昌市“科技副总”申报表》
3.《文昌市关于选聘“科技副总”的工作方案》
附件3.关于印发《文昌市关于选聘“科技副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1)
文昌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7日
(联系人:周华天,联系电话:63331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