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制定《文昌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制定的有关畜牧兽医行业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国家、省及市制定的有关畜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工作计划;本机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政策的情况等。
(四)其他。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网。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网(http://wenchang.hainan.gov.cn/)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hainan.gov.cn/wcxxgk/),专栏中设有“市各部门及乡镇信息公开”,点击进入“文昌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xxgk.hainan.gov.cn/wcxxgk/xmj/),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二)局机关公示栏。本机关在办公地址设有公示栏,地址是: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246号A栋3楼。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当书面填写《文昌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申请人可当面申请,或通过信函方式(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或通过传真方式(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办公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镇新风路246号A栋3楼
电子邮箱:wcsxmj@163.com
联系电话:0898-63225107
传真:0989-63226420
邮政编码:571300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审查《申请表》及身份证明材料,对填报信息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文昌市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