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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0344-3/2024-589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4-08-26 10:42
  • 标       题: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D3HI202311290005)办理销号公示表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8-26 10:4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

(受理编号D3HI202311290005)办理销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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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问题

文昌市冯坡镇贝山村委会旅游公路30公里,毁林在海岸边进行东风螺养殖,将养殖废水排入海中。

整改目标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非法毁坏林木和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

整改措施


我市将加大力度对森林资源监督管理,防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发生。对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做到及时制止、移交执法局依法处置。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养殖废水排放的后期监管,加大排查力度,举一反三,定期对水产养殖场所检查,确保养殖户按照《文昌市2020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文农字〔2020〕82号)和《文昌市海水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农字〔2023〕169号)规定治理海水养殖尾水,为周边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市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到位。


整改完成

情况

2023年11月30日,牵头单位文昌市林业局接到市政府转来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事项9D3HI202311290005号信访件,第一时间向包案市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康强汇报,包案市领导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康强明确要求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办理到位。12月5日上午,牵头单位文昌市林业局组织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冯坡镇政府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2024年8月20日,我局分管领导符方利组织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冯坡镇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现场核查并查阅相关资料,对该信访件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核验。验收核实:(一)“文昌市冯坡镇贝山村委会旅游公路30公里,毁林在海岸边进行东风螺养殖”问题。经套对《文昌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该范围内18家养殖场为其他农用地和园地,现场调查未发现有毁林现象。该问题不属实。(二)“将养殖废水排入海中”问题。该处18家东风螺养殖场全部按照《文昌市2020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工作方案》(文农字〔2020〕82号)和《文昌市海水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农字〔2023〕169号)规定的水产养殖治理技术线路要求,采取“东风螺工厂化流水养殖尾水治理模式”,配套建设“沉淀过滤池”等尾水治理设施,排放的养殖尾水经过尾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向生态沟排放,然后再进入大海,现场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大海的现象。我市已委托海南中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18家养殖尾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数值均在标准限值范围内。

该举报信访件已于2023年底办结,并经现场核验,查验人员未发现有新增违法行为。信访人反映“文昌市冯坡镇贝山村委会旅游公路30公里,毁林在海岸边进行东风螺养殖,将养殖废水排入海中。”问题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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