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0U0026-X/2025-0139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5-12-0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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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开展第六批文昌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12-01 18: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开展第六批文昌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结合文昌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我局将组织开展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水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推荐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一)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二)长期居住或工作在其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我市内的流布地区;
(三)连续传承该项目时间较长,熟练掌握该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谱系清晰;
(四)在所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属领域内公认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
(五)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带头、示范、协同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员不得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三、申报范围
我市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详见附件1)
四、推荐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填写推荐申报表。包括申报人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等(详见附件2)。
五、材料报送
(一)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1份;
2.其他辅助材料1份;
(二)各申报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市文化馆。
联系人:符健凯、邓辉;联系方式:63222102、6339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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