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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索  引 号:MB0U0026-X/2018-9417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0-11-25 16:32
  • 标       题: 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的规定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0-11-25 16:3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关于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决定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义务。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严格执行《文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照法定时限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程序,依法依规、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地做好答复工作,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答复文书由相关股室提出初步意见,经办公室整理和审查后形成正式意见并按有关规定送签。

三、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办公室和相关股室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避免因沟通不畅导致申请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出现误解和异议,进而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及时总结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要会同相关股室及时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着重围绕加强依法行政等方面,开展研究分析,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五、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工作。办公室要督促相关股室妥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谁承办、谁应诉”,相关股室应履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以及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坚决纠正不符合依法行政要求和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认真做好整改提高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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