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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锦山镇 > 信息公开 > 财政公开
  • 索  引 号:00820385-7/2025-5707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锦山镇 成文日期:2025-03-03 15:12
  • 标       题: 关于成立锦山镇财政所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3-03 15:1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成立锦山镇财政所资金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根据琼财预〔2011〕56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同意,特成立锦山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黄良武(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韩雄畴一级主任科员

俊(财政所所长)

  员:陈孔,林小莉,蔡珊,颜伟,

王晨乐,陈泽伟,梁其英



文昌市锦山镇人民政府  

202533

   


  



2025

根据琼财预[2011]564号文件精神,成立锦山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良武

副组长:符俊,韩雄畴

成员:陈孔,林小莉,蔡珊,颜伟,王晨乐,陈泽伟,梁其英

资金监管小组岗位分工如下:

组长:黄良武——负责资金监管全面工作;

副组长:符俊,韩雄畴——负责协助组长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并对项目实时监管;

成员:陈孔,林小莉,蔡珊——采集员财务报账的同时负责对列入资金监管项目资料的采集;

颜伟(监管员)——报账的同时监督采集员报送把监管项目资料传递给整理员;

王晨乐(管理员)——负责资金监管资料的管理;(审核报账资料是否完整);

梁其英——协助管理员做好监管项目全过程的公示公告,整理及装订资料;

陈泽伟(传达员)——对列入资金监管传达;

监管流程:接受指标文时,由所长在指标文上批示,纳入资金监管范围;——由传达员总会计陈泽伟分配并传达资料给管理员王晨乐——由管理员王晨乐做资金监管项目台账并传达至资金监管群;——由政府采集员陈孔,林小莉,蔡珊采集报账并报送至管理员处——由管理员王晨乐核对并及时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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