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0385-7/2025-5707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锦山镇 成文日期:2025-03-03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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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成立锦山镇财政所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3-03 15:1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成立锦山镇财政所资金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根据琼财预〔2011〕56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会议同意,特成立锦山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黄良武(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韩雄畴(一级主任科员)
符 俊(财政所所长)
成 员:陈 孔,林小莉,蔡 珊,颜 伟,
王晨乐,陈泽伟,梁其英
文昌市锦山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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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
一 |
根据琼财预[2011]564号文件精神,成立锦山财政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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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黄良武 |
副组长:符俊,韩雄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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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陈孔,林小莉,蔡珊,颜伟,王晨乐,陈泽伟,梁其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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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资金监管小组岗位分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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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黄良武——负责资金监管全面工作; 副组长:符俊,韩雄畴——负责协助组长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并对项目实时监管; 成员:陈孔,林小莉,蔡珊——采集员财务报账的同时负责对列入资金监管项目资料的采集; 颜伟(监管员)——报账的同时监督采集员报送把监管项目资料传递给整理员; 王晨乐(管理员)——负责资金监管资料的管理;(审核报账资料是否完整); 梁其英——协助管理员做好监管项目全过程的公示公告,整理及装订资料; 陈泽伟(传达员)——对列入资金监管传达; |
三 |
监管流程:接受指标文时,由所长在指标文上批示,纳入资金监管范围;——由传达员总会计陈泽伟分配并传达资料给管理员王晨乐——由管理员王晨乐做资金监管项目台账并传达至资金监管群;——由政府采集员陈孔,林小莉,蔡珊采集报账并报送至管理员处——由管理员王晨乐核对并及时反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