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2120942-9/2026-1583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6-02-1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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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公开遴选文昌市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及配套工作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2-11 17:5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文昌市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及配套工作咨询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向社会公开遴选咨询服务单位协助开展我市城镇供水定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工作事项
文昌市城镇供水定价工作。
(二)工作主要内容
1.对文昌市北山水厂、清澜水厂、木兰水厂、会文水厂和锦山水厂等供水成本进行监审,出具专项监审报告;
2.协助完成价格听证会,拟定两套自来水价格方案供讨论;
3.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舆情风险评估等配套工作。
(三)费用预算
包干费用30万元(含)以内,包含可能发生的专业咨询费、报告编制费、差旅费、专家劳务费、社会调查费、宣传及评估论证等各类费用。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等);
(二)需提供法人单位在“信用中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以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信用承诺函;
(三)熟悉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社会风险评估等相关情况,具备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有则提供佐证)。
(四)报价单(详细列明各项费用开支,如差旅费、人工费、材料打印装订费等)。
(五)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团队不少于5人;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人员分配、服务周期等。
(八)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须在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申报材料。
三、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6年2月12日—2月27日
(二)资料报送
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2月27日下午下班前一式四份寄出或直接送达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惠民路112号文昌市政府大院东副楼305室(工作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予接收(邮寄以邮戳为准,信封上需注明“目录编制申报”,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三)编制单位遴选
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报名单位控制价为30万元(含)以下,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本次遴选以报价结合近三年工作实绩确定编制单位。
(四)完成期限
承接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我委签订委托协议书,正式确定具体工作相关事宜,并于180天内完成工作。
四、(邮寄)联系方式
收件人: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室)
电 话:(0898)63330478
地 址: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惠民路112号文昌市政府大院东副楼三楼305室
邮 编:571339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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