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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息公开 > 部门文件
  • 索  引 号:72120942-9/2023-00300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11-17 17:29
  • 标       题: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文       号:文发改〔2023〕457号发布日期: 2023-11-17 17:2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文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联动调整管道燃气非居民销售价格的申请》(文昌昆燃〔2023〕62)收悉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天然气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2〕1637号)《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昌市居民、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非居民用户燃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文发改〔2020〕590号)《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文发改〔202358)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计算期燃气综合采购价格

经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核定你司202321日至2023年930日计算燃气综合采购价格为3.80/立方米,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第三个基期燃气综合采购价格3.74元/立方米,0.06元/立方米,符合管道燃气联动调整非居民用户气销售价格的规定

二、本周期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联动额

计算燃气综合采购价格上0.06/立方米,加上第个基期应未调销售价格0.40/立方米纳入本周期累加,本周期累计同向上调非居民用户气销售价格0.46/立方米202321日至2023年930第四个基期燃气综合采购价格为4.20元/立方米.

三、联动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一般用户用气价格由原来5.93/立方米调整为6.39/立方米

非居民大用户用气价格由原来4.16/立方米调整为4.62/立方米

四、价格调整时间

实行抄表计量收费或预购气的非居民用户,本通知印发前已抄表或预购气的,按原价格标准计费,之后抄表或预购气的,按新价格标准计费;实行预付卡购气的城燃企业,本通知印发后14天为充值过渡期,之后充值购气的按新价格执行

五、相关要求

实行价格联动调整期问,你司要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供气稳定。

其他不变事项要按照《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文昌市居民、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非居民用户燃气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方案的通知》(文发改〔2020〕590号)严格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0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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