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2120942-9/2023-5558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04-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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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昌市水务局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文昌市农业用水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文 号:文发改规〔2023〕183号发布日期: 2023-04-28 10:5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昌市水务局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文昌市农业用水价格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发改规〔2023〕183号
各镇(场),市直各单位:
《关于印发<文昌市农业用水价格方案>的通知》(文发改〔2019〕438号)试行期三年已满,根据该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以及我市农业用水价格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继续执行,有效期三年。现就文昌市农业用水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水定额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海南省用水定额》(海南省地方标准DB 46/T 449-2021代替DB 46/T 449-2017)标准执行。
二、文昌市用水定额表按附件1-3执行。
三、其他事项按原文件标准执行。
附件:1.文昌市农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表(表1)
2.文昌市林业用水定额表(表2)
3.文昌市渔业用水定额表(表3)
4.关于印发《文昌市农业用水价格方案》的通知
(文发改〔2019〕438号)
附件1-3
附件4:关于印发《文昌市农业用水价格方案》的通知(文发改〔2019〕438号)
文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昌市水务局
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