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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昌洒镇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  引 号:00820374-2/2024-1231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文昌市昌洒镇 成文日期:2024-01-09 10:20
  • 标       题: 昌洒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1-09 10:2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昌洒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酒镇严格按照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多渠道、多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强化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的时效性、真实性、公开性,进一步提高了政务的公开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昌洒镇政府网站和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群众可线上线下查阅昌洒镇人民政府地址: 文昌市昌洒镇昌文路39号联系电话: 0898-63580109。

(一)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进行推进。2022年度共报送和发布主动公开文件信息34条,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明确各办公室的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使各办公室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依申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的日常管理。将严格按照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安排专干进行信息的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内容。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的管理。对于规范性的文件等重要的政务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进行统一发布,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三是要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

(四)政府信息公平台建

对本单位栏目进行优化。政府公开信息依托镇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提高信息质量。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院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督保障。规范信息审核工作,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做好政务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安全。强化工作督查,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电话、意见箱等广泛征求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构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部门在依法公开和主动公开方面尚需进一步提升意识;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领域及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数量不足,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平,充实专职工作人员,通过明确职能职责、加强队伍培训、落实监督考核等手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针对虚假和不完整信息的澄清、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等制度,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评议,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规范进行。三是加强督查指导,不定期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涉及的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并推广优秀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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