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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文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我局根据《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文昌市实际,拟定了《文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wcfc4052@126.com,并在主题中注明“文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文昌市文城镇文岭里73号四楼房产室(邮政编码571300),并在信封上注明“文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通知。
附件:
1.文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2.《文昌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x
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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